千阳县创建国家“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工作内容及要求 (学校方面)
1. 直属学校、高职中、初中、中心校需提供本校责任督学必需的办公室及设备,办公室张贴标志,室内张贴责任督学相关制度要求。
2. 学校要主动、积极、支持配合责任督学的各项督导检查工作,按照责任督导工作条例的要求,对提出的建议、意见、整改事项,及时召开专题会,研究整改、提高完善,并做好工作台账。
3. 学校要安排一名校级领导,协助配合责任督学开展工作,并及时整理各类档案资料。
4. 学校要主动及时通知、邀请责任督学参加学校大型教育教学活动,校务会、师生座谈等。
5. 学校要通过千阳县教体局教育管理系统及时宣传责任督学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成绩。
6. 二所高中要组织、配合督导室积极开展学区内的初中、小学责任督学工作交流培训会。
千阳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