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创建省级中小学校责任督学
挂牌督导创新县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小学校督导制度,加强对中小学校的监督指导,依据省政府教育督导团《陕西省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实施方案》(陕政督团〔2016〕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加强督学责任区建立和责任督学队伍建设,规范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年内创建陕西省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教体局局长、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为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县审计局、县食药监局、县地税局负责人和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为成员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组织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主任由教育督导室负责兼任,对挂牌督导工作实行直接管理。
(二)健全管理制度。建立挂牌督导责任区制度,按照行政区域划分5个督学责任区,聘任责任督导组长,为全县39所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备责任督学。建立完善责任督学选拔、聘任、注册登记、管理、培训、考核、评价、问责、奖惩和定期交流等管理制度,对责任区督学的工作任务、工作纪律、行为标准、考勤奖惩和对专兼职督学履行职责进行明确。对《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规定的五项基本职责和八项经常性督导内容要有具体要求,根据工作规程中提出的校园巡视、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等工作方式制定操作细则。建立责任督学实施常规督导、专项督导、综合督导和责任督学协作督导制度,保障督导工作有序开展。
(三)建设督学队伍。严格督学选拔标准,规范责任督学资格准入。责任督学主要从现任的校长、骨干教师及机关人员中聘任,专兼结合,要注重专业、年龄、层级结构,要基本覆盖相关学科专业和教育管理领域,兼顾小学、初中和幼儿园各个学段,原则上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每届任期3年,每3年轮岗交流一次。督学队伍要严格履行职责,科学使用方法,有效监督指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要加强督学队伍的培训教育,制定全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编制培训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培训内容要有针对性,要结合专职和兼职、岗前和在职不同情况,开展相关学科领域、评估技术方法分类培训。要灵活培训模式,开展交流研讨、案例分析、现场督导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注重提高督学的政策水平和操作能力。
(四)规范开展工作。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按规范统一要求制作责任督学公示牌,悬挂在学校正门口醒目位置,明确标示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经常性督导事项。为每名责任督学配发督学证和规范的《督导工作手册》,责任督学要持证上岗。要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印发各督学责任区执行。各督学责任区要制定督学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并按规定工作流程开展工作。要做到督导前确定重点督查事项,督导中按职责流程重点督导,督导后在《督导工作手册》中客观、公正的详细记录,并及时向学校反馈和向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汇报,对重大问题形成书面意见,针对问题进行跟踪督导,撰写月度、季度、年度督导报告,建立督导工作台账。
(五)落实保障措施。县财政将挂牌督导经费按照全县教职工工资总额的0.3%纳入财政预算,足额拨付。县教体局要专款专用,对责任督学开展督导工作所需办公设施、交通、培训等费用按相关要求予以保障。
(六)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以网络为基础的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信息系统,对责任督学实行网络信息化管理。在深入学校实地督导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挂牌督导网络评价,积极开展网上督导工作,实现网上工作部署、工作交流、信息报送、意见反馈、考核评价、网络培训及向学校下达整改要求。通过网络媒体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和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政府、学校、督学及公众之间的沟通渠道,通过交流互动,了解、探讨和解决教育问题。
(七)严格问责整改。健全完善发现问题、提出意见、预警通报、约谈整改、公开公示等机制。县教育督导室针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对学校下达整改意见并提出相关要求,责任督学负责问题整改的跟踪督促落实。县教体局、督导室要把学校限期整改的进度和成效作为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与目标责任书及年度履职考核挂钩。县教育督导室或责任督学对学校的问责处理、评优评先等具有监督权。
(八)建立联动机制。依据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县教育督导室要充分发挥督政职能,切实落实各镇和相关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形成相互协调、有效配合的联动协作机制,全面提升教育综合实力。
三、有关要求
1.创建省级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程序严格。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确保7月底前完成县级自评和申请市级督导评估。对自评和督导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研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提出具体任务书、时间表和实施图,层层落实责任,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和改进,确保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2.县教体局及督导室要根据省教育督导团实施方案和评估标准,有针对性地制定操作细则,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实施,对事关全局的重要问题,要及时提请县政府研究解决,确保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及时公开创新县工作开展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3.各镇、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和大力宣传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努力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推动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迈向新台阶。要注重学习借鉴其他县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办好群众满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