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职业中专升国旗制度
1、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为了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国旗意识,强化爱国主义教育,振奋民族精神,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学校将国旗升旗仪式列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
2、国旗升旗仪式定为每周星期一及国家法定重要节日的早晨进行(假期和公休日除外)。
3、学校重大活动,如开学典礼,运动会,军训结业典礼,全校会操等都要举行升旗仪式。
4、举行升旗仪式时,可有护旗队,正步行进,班级队列整齐。学校按规定着装,扣好衣扣。升旗过程中,参加者应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同时唱国歌或奏国歌。着制服者行举手礼,未着制服者应脱帽行注目礼。
5、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国旗,应当徐徐升降。升起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不得升挂破损,玷污,退色或不合规格的国旗。
6、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画,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学校应报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